河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
河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6月2日,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成立的,是由省综治委、省精神文明委、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发起组成的社会公益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省综治办。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宗旨。以动员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为主要任务。见义勇为基金会作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省会正气、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公立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成为弘扬社会正能量的主要力量,切实感受基金会的繁忙工作,了解基金会为河北省见义勇为事业做出的极大贡献,近日,笔者专门走访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长孟繁浩先生。
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体现,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确认、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受到褒奖,才能真正凝聚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至今,燕赵大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典型人物:村治保主任赵庆辉为抓住贩卖假币的歹徒,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下岗职工彭海东同志救起了落水青年,自己却被洪水冲出了4公里;解放军战士侯钧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一人勇斗两名持刀劫匪;司法所长金会存同志在爆发群体械斗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制止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唐山南湖救人群体手挽手结成一条“生命锁链”,勇救落入冰窟的学生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见义勇为英雄。2015年,全省有142名见义勇为英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2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17人和3个群体(共10人)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35人被设区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78人被县(市、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做好保障工作,促进我省见义勇为事业顺利开展
“要让见义勇为人员的壮举受到敬重、付出得到回报、价值得到彰显,就必须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重新修订的《条例》,更是极大地推动了我省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见义勇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这部新法规于2014年11月2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不仅大幅提高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而且进一步完善了见义勇为行为的界定标准、认定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条例》在省级荣誉中增加了“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条例》还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或者认定的英雄、模范、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享受同级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相应待遇,这在我省还是首次。《条例》另一大亮点,就是规范了调查核实确认程序、公示程序,并且为程序每一个环节规定了严格时限,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权益保护的力度。《条例》规定了各级综治机构应当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建立健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优抚保障机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优惠待遇。《条例》的颁布实施,极大地鼓舞和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倡善行、行义举、做奉献”的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2016年,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考察、调研,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配合,推动《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见义勇为模范认定实施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见义勇为工作主体、资金来源及标准、落实劳模待遇的程序和途径、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待遇及解决途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一次性抚恤金解决途径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工作。同时,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各理事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条例》和《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为见义勇为行为人排忧解难,助圆他们的健康梦、安居梦、创业梦、就学梦和荣誉梦,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
充足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保障。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开展见义勇为工作,更需要资金、经费的支持。为进一步保障和支持见义勇为工作,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了省见义勇为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同时,省财政厅与省综治委联合发文,对市、县两级见义勇为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解决了市、县两级见义勇为经费保障问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见义勇为工作,不断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2015年,市、县两级财政为见义勇为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达912余万元。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各理事单位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见义勇为事业出谋划策,为见义勇为人员办实事,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各项优抚保障待遇,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见义勇为事业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见义勇为工作社会知晓率
见义勇为人员是代表社会正义的道德标杆,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人民热爱这样的人,我们更要颂扬这样的人。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工作和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既可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又能够赢得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支持,是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宣传工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发展见义勇为事业、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善行义举。通过举办报告会、设立高立柱广告牌、公交和街面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用英模的事迹感染人、吸引人,用崇高的精神激励人、鼓舞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人人见贤思齐的“千层浪”、人人见义勇为的“万丈波”,着力营造一个“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崇尚正义、追求崇高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大力推进重新修订的《条例》宣传工作,向各设区市、县(市、区)印发宣传单行本2.5万册,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印制了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宣传册,积极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同时,还对河北见义勇为网进行改版优化,并公开征集见义勇为公益广告设计方案。在此基础上,还组织了见义勇为英模评选表彰,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016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将组织开展第11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和见义勇为工作;将制作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在省、市、县电视台播放。为拓展宣传基地,基金会还将加速推进高速公路见义勇为广告塔建设,探索建立展现燕赵儿女见义勇为精神的主题公园。
加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仅有法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方方面面密切配合与协调,积极组织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救助力度,探索建立了一套服务保障长效机制。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各理事单位密切配合,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工作:推进见义勇为人员安居工程。按照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通知精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省住房困难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经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报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领导同意,确定了16人参加安居工程,以解决见义勇为英模住房困难问题。为确保安居工程按时完成,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不仅出资35万元补贴城镇购房、农村自建房人员,还明确了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大病救助。2015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对全省患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调查摸底,经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同意,向45名受到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发放大病救助金100万元。同时,还继续开展见义勇为助学活动。2015年,全省共资助见义勇为英模子女就学65人,发放助学金8.9万元;组织见义勇为英雄进行疗养,并安排他们进行健康体检。2015年8月,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第10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属赴保定、张家口进行了为期7天的疗养培训,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并在疗养期间对见义勇为英雄进行了健康体检。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在全省开展了见义勇为英模助困慰问活动,以解决部分见义勇为英模家庭生活困难问题,2015年共对106名受省以上表彰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救助金98.5万元。11个设区市主要领导同志也深入见义勇为家庭,对他们进行慰问。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的见义勇为人员档案,为健全完善见义勇为权益保护机制奠定基础;大力开展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助学、助困、大病救助活动,组织见义勇为英雄疗养、体检;同时,将联合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具有救助职能的部门和社团组织,拓宽救助渠道,建立长效机制。
夯实基础工作,推动见义勇为事业长远发展
大量的见义勇为人员涌现在基层,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的发现、确认靠基层,表彰奖励、慰问救助、跟踪服务等大量工作也需要基层去落实。健全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完善基层工作网络,是2015年全省综治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5年6月召开的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对强化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优抚救助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其中,基层基础建设的目标是:大力推动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向乡镇、街道和行业、企业延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站或确立见义勇为联络员,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见义勇为工作网络,实现“有办公场地,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基础台账”。同时,我省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见义勇为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见义勇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了见义勇为工作任务,为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提供了细化标准。在此基础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见义勇为英雄调查摸底活动,对311名受到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他们建立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基础档案,为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救助措施提供依据。
2016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明确提出,将全力推进县级见义勇为组织建设,实现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全覆盖,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企业、行业见义勇为工作站建设。与此同时,还将强化见义勇为资金保障能力,加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市、县(市、区)财政设立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积极开展资金募捐活动,壮大基金实力,为推进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多年来,河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领导下,在各理事单位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全省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见义勇为已成为燕赵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了道德滋养,为推动精神文明和平安河北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