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河北省社会组织建设
目前,在我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已遍布全省城乡,涉及教育、科技、卫生、劳动、民政、工商、农业、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覆盖比较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是政府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目标,成为党和政府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
优先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优先培育和发展经济类社会组织,对经济发展贡献大并具有推动力的社会组织要加强培育,特别对高新产业协会、信息产业协会、高端制造业协会,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引导他们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鼓励和推动他们积极为经济建设做贡献创佳绩。
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发展。重点做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生态环保、服务社区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和发展规划,推动其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对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传播与普及,咨询与服务、成果转让与评估的服务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引导,依法直接登记。
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探索开通登记绿色通道。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在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实施项目,提供服务,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基层组织简化登记手续,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广泛吸纳会员,增强代表性,扩大影响力,不断提高服务“三农”能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发展。依法大力培育发展得到多数社会组织和公众认可,对其他社会组织具有导向功能,指导其他众多社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和执行力,整合众多社会组织资源参与公益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内部结构完整、规章制度健全、公信力强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创造条件,积极发挥他们的枢纽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社会组织办理注册、登记、变更、年检和注销。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检查和督导社会组织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评估工作,表彰和树立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制止和惩罚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保证社会组织队伍规范和稳定。
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把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专门组织,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所负责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工作,制定管理方案和管理措施,指导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业务,抓好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主动配合支持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和处罚工作,共同抓好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质量建设。
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社会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法人管理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责权;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常对管理人员进行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配合支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工作,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章行为发生,不断提高本组织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加大社会和媒体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组织应公开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对标承诺,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要向社会公布,主动邀请社会有关人员和媒体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社会和媒体应主动参与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引导和宣传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共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推进政府职能转移。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行业调查、统计、培训、咨询、考核、宣传,社区事务、公益服务,产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评定等属于行业管理与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性质的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给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规范、行业统计分析、行业准入、资产项目评估、检验检测、等级评定、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评定等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以及社区事务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各级政府要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制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和年度购买服务目录,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
四、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引进优秀社会组织工作人才。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进程,引导更多的社会优秀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到社会组织来建功立业。党和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确实解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风险等重大民生问题,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加强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制定社会组织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基地,探索建立培训专项基金,根据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个人自学、远程教育、办班培训、委托培训、出国考察等形式加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用人制度。逐渐推行秘书长聘任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推动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完善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业绩考核制度,择优汰劣、奖勤罚懒,调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引得进、留得住”的人才环境。
五、加强社会组织的政治建设
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做到应建必建。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
加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兼任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做法,培育党员秘书长;积极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敬岗爱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同志加入到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条件的社会组织要建立政工师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政工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奉献教育、民主政策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的服务工作
给于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以政策支持。党和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有关部门在财税、信贷、土地供应、收费标准和项目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和一定的经费支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进程,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性事务工作可以以适当方式交给社会组织承担,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空间。
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服务作用。社会组织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作为自己发展的第一要务和唯一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能力,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为会员、为社会、为人民提供更多、更新、更优、更便捷的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要积极接受社会组织的服务。服务对象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要给与支持和配合,主动为其搭建服务平台,开拓服务空间,对服务质量的优劣给与正确评价,并在接受服务的同时监督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对依法按章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组织给与宣传和肯定,对违规违法、服务质量低劣、乱收费的社会组织进行坚决抵制。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既是社会组织之事,也是党和政府之事,更是全社会之事,只要各方共同努力相向而行,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腾飞的中国梦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原局长,河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