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写作
一、请示的定义。请示是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或平行机关请求业务主 管机关指示、审核和批准某一事项时用的公文。
二、请示的特点。请示要充分说明情况,明确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和自己 的看法、意见。请示的内容包括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新发生的某一事件 不知如何处理为当,或者对某个问题虽能处理,但因权限关系不能作主,需 要上级机关批准的。请示与报告不同,在时间上必须事前行文,待上级机关 批准后,才能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如未经批准就行动,是违反组织原则的, 这是不许可的。
三、请示的结构。大致可分为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在标题中要明 确提出请示的问题,使人一目了然请示的主要内容。正文开头要陈述请示的缘 由,这部分要把道理说清楚,上能给请示的事项提供充足的理由和根据。写请 示事项要突出关键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要做到实事求是,言简意赅。最后 提出切实可行的、具有说服力的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办法,便于上级机关考虑审 批。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以上意见,是否可行,请予审批。”之 类习惯用语作结。请示的语气要注意谦和得体,符合自己的身份。
四、请示的写作技巧。总的要求:一文一事,当请即请;先奏后斩,适时 呈送;背景烘托,事实铁证;顺水推舟,一口咬定;言之成理,充分可行; 层次清楚,坦率谦恭。
写作请示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内容单一,即一文一事。如在 一份请示内要求上级机关同时解决或批准多项工作和几个问题,这样使上级 机关不好处理,势必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第二,请示要根据各个机关的隶 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要注意党政分工、业务归口的原则,向直接的领 导机关请示。有些问题,虽明知直接的上级机关也无决定权限,而须由更高 级的领导机关来解决,也应坚持逐级上报,不能越级请示;第三,为了避免 造成“文山会海”的不正常情况,凡属本单位职权范围以内的,又有案可循 的问题,应大胆地、积极负责地自行处理,切忌滥用请示。
五、参考例文
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务院并党中央: 近年来,我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有关人士,曾多次提出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 全国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和中国科学院第六次学部委员大会期间,不少政协委员、学部委员和工程技术专家,又先后提出提案和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领 导同志十分重视这一建议。曾就建立中国工程院问题,多次作过批示。根据中 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组成了专家研究小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 听取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进行反复酝酿和讨论,形成工程院的 初步组建方案。现就建立中国工程院的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的必要性
进入20世纪以来,工程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在促进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显示了巨大推动力,越来越为各国科技界和决策层所重视, 纷纷采取措施以强化工程技术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上已成立了(国际)工程技 术科学院理事会,我国曾六次应邀派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学部委员列席该理 事会,并于1990年正式以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的名义,申请加入该组织,但 因我技术科学部不是独立的学术机构等原因,未被接纳。成立独立的中国工程 院,将有利于我国与国际工程科学技术界的学术交流。
从国内工程技术界的情况看,几十年来,我国广大工程科技人员发扬爱 国主义和自力更生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 了卓越贡献,成长起一大批优秀的工程技术专家和工程师。党和政府一向重视 工程技术的作用,早在50年代批准建立中国科学院学部时,就设立了技术科学 部。到目前,技术科学部的学部委员人数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专业覆盖面逐渐 扩大,但是,由于总名额所限,以及科学与工程技术的特点和要求各有侧重等 原因,许多工程技术界的优秀专家仍未能当选。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目标,在今后数十年内,努力提高工程技 术水平和研究、设计、建造能力,将是我国面临的战略性任务。为此,大家一 致认为,在我国建立一个以工程技术专家为主体的独立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 的学术机构,对进一步提高工程技术界的社会地位,广泛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 积极性,并发挥其整体作用,加速我国的基础工程建设,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将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
二、关于组建中国工程院的一些原则
(一)关于名称。 根据我国科技体制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同时考虑大多数工程技术专家的意见,建议我国采用“中国工程院”这一名称。用此名称,既能简洁明了地突出 工程技术的主体地位,又能反映我国主要科学技术机构分工的特点。此外,工 程院这一名称,在国际交往中,也易于相互理解。
(二)关于中国工程院的性质和作用。根据我国目前和长远发展情况,参照各国类似机构的宗旨,中国工程院 应是一个由我国工程技术专家组成的工程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 构。工程院不具有行政的管理和决策职能,其主要任务是:接受政府委托,对 重大工程技术规划、计划和方案等提供咨询;研究、讨论重大工程技术的发展 问题,提出建议;团结全国工程技术专家,推动“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 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方针的贯彻与落实;开展学术交流并代 表我国工程技术界参加相应国际组织的活动,促进工程技术领域的广泛合作。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成员的称谓。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认为中国工程院成员的称谓,以称院士为 好,这既与其荣誉性质相符合,又便于国际联系,有利交流。同时建议,中国 科学院学部委员亦改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从目前我国科技实力和对外影响等 方面情况看,学部委员改称为院士,条件已经成熟,时机是有利的,而且这也 是长期以来全国科技界的普遍呼声。
(四)关于中国工程院与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关系。 中国工程院建立后,它与中国科学院(学部)是互不隶属、工作上各有侧重而独立存在的两个最高学术机构,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发挥作用。同时,许 多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提出,工程院建立后,一定要注意工程技术与科学的 密切结合,避免理工截然分家;要注意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相互渗透、综合交叉 的特点,以有利于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为此,采 取相应措施,保持两院的有机联系是十分重要的,如:在两院院士中,根据各 自的标准和规定程序,允许少数成员交叉当选,兼有两个称号;两院院士在开 展重大咨询工作和承担其它任务时,可根据需要,组织联合活动,便于交流和 互补。
(五)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国家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必须经过严 格的程序,由选举产生。其标准和条件应与中国科学院院士各有侧重,对工程 院院士应特别注意其在工程技术方面的贡献和应用成就。
凡在工程技术领域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 正派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工程技术专家、学者,可被推 荐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中,“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 指:在某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在重大工程 设计和建设中,创造性地解决工程技术问题有重大贡献;或为某重要工程技术 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或在工程技术应用方面,成绩卓著者。
(六)关于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的产生及以后的增选制度。 参照我国首批学部委员和各国第一批院士产生的作法,中国工程院第一批院士可根据确定的标准和条件,按照一定程序,经过提名、协商和遴选 ,由筹 备领导小组提出100人左右的拟聘名单(其中含30名工程背景比较强的现中国科 学院学部委员),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以中国工程院名义聘任。在中国工程院 成立大会上颁发院士证书,履行聘任手续。以首批院士为基础,随即在全国范 围内按规定程序,再增选一批(300名左右)工程院院士;尔后,每两年增选一 次。到本世纪末,工程院院士的总人数,将达到比中国科学院院士总人数更多 一些在第一批工程院士拟聘名单中,来自产业部门的不少于三分之二,年龄在65岁以下的不少于二分之一。此后的增选中,60岁以下的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为保持工程院的活力和维护老年学者的健康,同时鉴于国务院1990年在批准增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时,已提出过实行名誉学部委员制度,为此,工程 院建立后,即实行名誉院士制度。具体作法是,从召开第二次院士大会起,凡 年龄达到80周岁的院士,自动转为名誉院士。对于少数德高望重,作出过卓越 贡献的工程技术专家,也可直接授予工程院名誉院士称号。中国科学院学部委 员改称院士后,亦照此实行。
(七)关于中国工程院的领导体制及学部设置。 中国工程院建立后,除了不设置和不管辖各类研究、设计、开发、生产等实体外,其性质和职能基本同于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因而从管理 的隶属关系上,工程院应隶属于国务院,为直属事业单位。为精兵简政,工程院的办事机构可挂靠在国家科委。
中国工程院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二至三人及秘书长一人,并组成主席团领 导全院工作。院长、副院长由国务院在院士中遴选任命,实行任期制。秘书长 由院长提名,主席团聘任。
根据工程技术的不同专业领域,结合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特点,工程院 将分设若干学部。关于学部的具体划分及其名称,将在首届院士大会上讨论商 定。学部确定后,由各学部的院士选举产生学部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 领导本学部的工作。学部主任、副主任及常务委员实行任期制,其人事、工 资、医疗关系等均在原工作单位。
三、关于中国工程院的筹建工作及进度安排
筹建中国工程院,有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为此,建议成立一个筹备 领导小组,在国务院领导下,协调和组织工程院的各项筹备工作。经过反复酝 酿、协商和征求意见,建议宋健同志任工程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钱正英、周 光召、丁衡高、朱丽兰、戚元靖、林汉雄、师昌绪同志任副组长,朱丽兰同志 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的常务工作。为便于对第一批院士人选的酝酿和遴选,领导 小组成员中,除了几位最早提出倡议的专家,主要根据遴选工作的需要,从各 产业部门挑选一些从事过工程技术工作、比较熟悉情况、有代表性的同志参 加,共45人(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经批准后,即着手组织对第一批院士人选 的提名和遴选,组织起草工程院章程,酝酿工程院领导班子人选,争取在1994 年春夏召开第七次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大会的同时,举行中国工程院 成立大会。
为使工程院的筹备及建院后的工作正常进行,在国家科委设立筹备领导小 组办公室。待工程院建立后,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单独核准该院编制40人。 请国家财政拨专款150万元,作为工程院筹备工作及召开第一届院士大会的专项 经费,建院后的经常费用,届时将由中国工程院向财政部提出计划,列入国家 年度财政预算。
当否,请批示。
国家科委 中国科学院
199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