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部署了10个领域35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和价格改革。二是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电力、油气等重点行业改革力度。三是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推动产权保护举措落地,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四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营改增等税收制度改革。五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深化金融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保险制度。六是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七是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八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九是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教育、医药卫生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改革。十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意见》要求,要完善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已出台改革方案督促落实,加强对改革实施效果的评估,加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加强改革理论提炼创新,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