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相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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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做好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8月14日起,我局开始受理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申请;
二、相关要求和具体办事指南,可登陆河北民政网(www.hebmz.gov.cn)政务服务大厅栏目-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为0311-85336858,欢迎咨询。
河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