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签署节能监察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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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机构负责人4月14日上午在天津签署《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促进京津冀绿色发展,加强京津冀污染防控,携手构建京津冀节能监察“大执法体系”。
14日,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在天津举行,会上,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负责人签署了三地节能监察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将推动京津冀三地在节能监察领域深度合作。 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国洪表示,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3%以上,接下来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三地节能监察一体化再次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家节能中心副主任徐志强表示,目前各地在节能监察方面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管理部门不统一等困境,京津冀地区通过签署节能监察合作协议,将对突破体制机制限制进行有益探索。
据了解,根据《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京津冀三地将整合技术优势和监察力量,逐步形成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实现执法标准、程序、文书等统一规范,并开展区域内联合执法与工作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