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提升社会组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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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我省社会组织已遍布全省城乡,涉及教育、科技、卫生、劳动、民政、工商、农业、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覆盖比较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作为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是党委和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组织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托和推动全省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社会组织已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一是行业协会积极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成为政府服务企业的纽带和助手。全省3200多个行业协会在行业协调、管理、维权、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产业升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形成公平合法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联合类、专业类经济社团搭建经贸交流与合作平台。全省联合类、专业类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优势,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为经济主体提供信息、技术、人才、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帮助经济主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特色产业科技含量、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产品流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托。一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救灾防灾、助残敬老、帮学助医、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仅2013年,全省社会组织为公益事业投入3.77亿元,30多万人次受益。二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补充,在公共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2750多所民办学校,涵盖了从幼儿园到大学本科的学历教育和社会急需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仅2012年,就为社会组织培养了职业技能人才90万人。三是缓解社会矛盾。社会组织积极协调利益关系、推动行业自律,帮助群众解决了大量问题。

    社会组织已成为推动全省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一是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活动, 传播了先进文化,弘扬了传统美德,倡导了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二是科技类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科技交流,促进了学科发展,推动了科技创新,普及了科技知识。2012年,全省180多个科技类社会团体举办研讨论坛306次、举办科技展览34次,开展科普活动110次。

    社会组织是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重要平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一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事项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承接。目前,省属近百家行业协会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开展行业统计、调研、规划、培训,承办会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定,为社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做出了积极努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许多事项因缺少操作性强的规范细则,导致在社会组织管理过程中虽然有法可依,却又是有法难依,出现一些执法盲点,有些问题只能靠平时的工作经验和个人理解去解决。

    体制机制改革滞后,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发展。目前,社会组织管理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每一个社会组织成立都要经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和政府登记管理机关的法人登记。这种管理体制导致社会组织进入社会的门槛过高,使很多具有“合理性”的组织无法取得“合法化”外衣而游离在制度保护之外,一些社会需要的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登记,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政社不分现象依然存在。

    政府职能转移不到位,社会组织发展举步维艰。近年来,国家反复强调,政府应把一些能够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使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事务中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职能转移远未到位,覆盖面不广,放权力度有限。究其原因:

    一是政府职能转移往往涉及部门利益,加之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实务仍然存在不放心、不放权、不放手的现象。

    二是受预算规模限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不足,所购买服务种类、数量不多。

    三是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上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社会组织自身力量不强,功能发挥难有作为。一是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服务性收入或者其他合法收入。目前,部分社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都较小,对企业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经费来源单一,主要靠会费在维持运行,缺乏稳定的收入渠道。导致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进入“休眠状态”,一些工作开展不起来,作用无法体现,形成无资金、无作为、无吸引力的不良循环。

    二是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从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缺乏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税收优惠等方面相配套的法规与政策,社会组织人员工资待遇普遍不高,使多数社会组织的队伍不稳定,对优秀人才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部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技术和公共管理能力知识,素质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高,致使开展服务活动能力弱化,从而影响到社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提升。

    三是缺乏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目前,不少社会组织还没有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自律和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有的在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看似履行了民主程序,实际在履行程序的细节上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甚至有个别社会组织存在“一言堂”的情况,社会组织的民主性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有的社会组织成为少数人的利益载体,背离了宗旨,会员覆盖率较低,行业代表性、影响力和号召力不强,社会声誉、社会公信力有待提高。

    四是社会公信程度低。部分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不强,如何发挥自身作用缺乏正确认识,缺少“可预期”和“可操作”的发展规划,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干什么,该怎么去运作,一味地希望政府放权,坐等上级政策支持,片面理解只有权力才能发挥作用,而忽略了自身建设和资质的进一步提升,导致活动范围受限,活动内容没有延续性,缺乏吸引力,难以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管理事务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