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申请换届事项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浏览:

一、换届前需提交材料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说明事项、理由、具体情况需加盖公章和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社团章程草案

(三)拟任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需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四)换届大会议程

                                                

二、换届后应提交的材料

(一)社团变更登记申请书,说明事项、理由、具体情况,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需履行变更手续的变更事项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社团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办公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章程修改等)

(二)社团章程草案(已经会员大会通过的)

(三)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名单(需注明: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四)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载明社团变更登记事项及履行的民主程序,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六)《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号)一式三份

(七)《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号)

(八)《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号)

(九)《章程核准表》(编号:05号)一式三份

(十)有关部门同意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定代表人的兼职批文(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十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十二)审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换届和变更法定代表人必备)

(十三)变更地址的还需提交新地址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由产权单位出具)

(十四)社团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其所属机关单位人事部门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政治问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延期换届应提交的材料

(一)需提交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延期换届申请书

(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申请书》(编号:14)一式三份

(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